公司人少、沒有人資或申訴窗口時,遇到職場霸凌可以先照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把事情記下來,再決定向誰提出。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,雇主不論公司大小都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治職場霸凌;霸凌你的是老闆等最高負責人時,可以不經公司,直接以書面向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訴。以下依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新制整理。
重點整理
- 雇主不論規模都應防治職場霸凌;僱用 10 人以上才有設置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的義務。
- 公司沒有窗口時,可以用書面或電子郵件直接向雇主申訴,保留送出的日期與內容。
- 霸凌你的是老闆等最高負責人時,可以直接以書面向縣市勞工局(勞動局)申訴。
- 先照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記錄,連同自己的回應;不確定怎麼走,可先向勞工局或 1955 專線諮詢。
公司規模不同,雇主的義務不同
僱用勞工人數 | 依法應做的事 |
|---|---|
未達 10 人 | 採取適當的預防及處理措施;接獲申訴時進行調查或協調處理,不得對申訴人不利對待 |
10 人以上 | 另應設置申訴管道,例如電子信箱、專線電話或指定的通訊軟體,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|
30 人以上 | 另應訂定防治措施、申訴與懲處規範,指定專責單位並公開揭示 |
依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》,人數以受僱領取工資的勞工計算;公司分散在不同地區時,依各地區單位的人數分別計算。
先記下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與自己的回應
- 時:日期與大約時間,另外記下寫紀錄的時間。
- 地:辦公室、電話、LINE 私訊或工作群組。
- 人:對方是誰、和公司的關係,例如老闆、老闆的家人、主管或同事,以及在場的人。
- 事:原話加引號,和自己的大意分開寫;你怎麼回應也寫下來。
- 物:訊息、郵件、班表存在哪裡,原檔不要修改。
小公司裡在場的人少,自己當天的紀錄更顯重要。老闆的配偶或親屬、大股東等,若實質控制公司的人事、財務或業務經營,也可能被認定為最高負責人,所以「對方和公司的關係」要寫清楚。寫法可參考職場事件紀錄的整理方式。
沒有窗口時,可以向誰提出
- 對方是同事或主管:申訴可以用言詞、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。沒有窗口時,建議以電子郵件或書面直接向雇主提出,寫明事實經過,保留送出的日期與內容。
- 對方是老闆等最高負責人:可以直接以書面向勞務提供地的縣市勞工局(勞動局)申訴。主管機關應在接獲申訴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通知是否受理。
- 公司不處理或故意拖延:職安署常見問答說明,可以向當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。
申訴期限原則上是霸凌行為終了後 3 年內;離職後另有 1 年內可以申訴的規定,適用條件依申訴對象而不同,可在諮詢時確認。
不確定怎麼走,先去諮詢
可以向縣市政府的勞工局(處)洽詢,或撥打勞動部的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。帶著時間線去,比較容易問清楚適用哪個程序、期限到什麼時候,準備方式見勞工局諮詢的整理清單。向公司申訴後不服結果,可參考申復期限與寫法。有立即危險時,先離開現場,必要時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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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- 公司不到 10 人、沒有申訴管道,還能申訴職場霸凌嗎?
- 可以。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22 條之 1,雇主不論規模都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治職場霸凌,設置申訴管道的義務則從僱用 10 人以上開始。職安署常見問答說明,未達 10 人的雇主接獲申訴時,仍應進行調查或協調處理,並不得對申訴人不利對待。可以用電子郵件或書面向雇主提出,保留送出的紀錄。
- 霸凌我的是老闆,要向誰申訴?
- 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22 條之 3 與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》,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時,可以直接以書面向勞務提供地的縣市主管機關(勞工局、勞動局)申訴,不必先走公司程序。申訴書要寫明申訴的事實內容與相關資料,主管機關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是否受理。
- 老闆的家人或大股東,也算最高負責人嗎?
- 不一定。依上述辦法第 3 條,代表人的配偶或親屬、持股 20% 以上等人,若實質執行代表人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的人事、財務或業務經營,可能被認定為與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。實際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;認定不屬於最高負責人時,主管機關會通知雇主依規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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